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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骨干河道岸线的利用与建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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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骨干河道岸线的利用与建设(审核)
一、审批条件
1、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范围。
2、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河道岸线的利用与建设的书面申请书。
3、不影响河道的堤防安全和行洪安全。
二、申报材料
市管骨干河道的利用与建设申请书。
三、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3、申报单位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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