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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河道的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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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河道的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批准
一、审批条件
1、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范围;2通过了市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的评审。
二、申报材料
1、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申请;2、堤身和堤项公路的管理、维护方案;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的意见。
三、办理程序
1、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2、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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