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日照政务网!
 
首 页>>>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日照市计生委
日照市计生委 返回
农村生育二胎的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
[字号: ]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村民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女方年满30周岁可申请生育二孩。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②一孩是病残儿的;③一孩是女孩的;④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孩《生育证》办理过程。由乡镇计生办受理,县计生局审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要向乡镇计生办提交生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村委会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具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二孩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镇计生办进行审核,并在 20日内报县计生局。县计生局在10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办理《生育证》不收费。
2008-04-19
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 Copyright 2008-2009 日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邮编:276826 电话:8781001
鲁ICP 2520002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浏览器浏览本站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