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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出租)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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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一)租赁土地者写出申请;
(二)现场勘察;
(三)报市国土资源局或市政府批准;
(四)地价评估及地价确认,确定年租金;
(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二、所需材料
(一)租赁(出租)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国土资源局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
(四)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六)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若改变原批准用途的需提交规划证明;
(八)地上有附着物的需出具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证书原件外一式4份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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