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租赁(出租)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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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一)租赁土地者写出申请; (二)现场勘察; (三)报市国土资源局或市政府批准; (四)地价评估及地价确认,确定年租金; (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二、所需材料 (一)租赁(出租)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国土资源局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 (四)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六)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若改变原批准用途的需提交规划证明; (八)地上有附着物的需出具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证书原件外一式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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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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