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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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1、转受让双方申请; 2、现场勘查; 3、进行地价评估; 4、审查材料、审核转让条件; 5、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公证; 6、提交局用地会审会研究; 7、制发批准文件。 二、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查表》; 2、经公证的转让合同; 3、转让土地宗地图; 4、原用地批复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 5、转让土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 7、转让后改变用途的需提交规划许可证; 8、转让后新增建设项目的,需提交计划批文; 9、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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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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