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任务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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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外方邀请函的外文复印件和翻译件;团组出访日程安排;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团组人员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有关批文、证明及说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材料。 2、根据有关规定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材料是否齐全,并及时提出意见。 3、出入境管理科拟写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呈报件,科长审核无误后报主任审核,主任签署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联系电话:0633-878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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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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