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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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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的意见
              2005-08-30    鲁价调发[2005]156号
各市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鲁发[2005]24号)精神,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服务业的繁荣和发展,现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优化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环境。加快服务业发展,是一项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事业。多年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围绕大力发展服务业这一主题,努力深化价格改革,积极疏导和缓解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价格矛盾,不断改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价格环境。但是,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涉及服务业的能源、原材料价格仍然不尽合理,针对服务业的收费行为也不尽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价格管理机制、形成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精简行政环节,缩短流程,大力提高服务业价格和收费审批、核准工作效率。要紧密联系当地实际,抓住当地应优先扶持发展的、富有地方特色的、以及价格问题较多的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当地服务业价格改革的内容、政策和建议。各地的专题调查、政策建议,采取的价格措施和取得的经验,要及时报省局(价格调控处)。提出的涉及当地的服务业价格改革项目属于省以上管价的,调查情况要准确,价格意见要具体,以便省局纳入省改革"盘子"统筹考虑。
    二、大力推进服务业价格改革,完善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服务业价格管理体制改革。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项目以外,其他服务业价格应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特定情况下需要对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业价格和收费进行行政手段控制的,必须依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省局鲁价调发[2005]65号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要加强对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调查研究,目前由省管价、属于服务业的事业性收费可以转化为经营性收费的,各地要提出转化项目和价格管理意见;适宜放开或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的服务业经营性收费,经报批后予以放开和下放权限。凡国家和省已明令放开的服务业价格,市、县物价部门一律不得截留价格管理权限。
    三、分步深化电价改革,逐步降低服务业用电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价改革。在充分考虑电力事业发展和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确定的电价体制改革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逐步调整并简化电价分类,先实现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王业、商业用电三大类合并为一类,缩小服务业与工业用电价格的差距;最终将电价结构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类,使服务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实现同网同价。对需要特别鼓励发展的服务行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可以报请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先期实行优惠电价政策。年底之前,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服务业峰谷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省物价局将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改进峰谷电价办法。
    四、稳定服务业用水价格,减轻服务业供水价格涨价压力。我省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省份,逐步提高供水价格,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配置,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我省水价改革的基本方向。各市应进一步加快建立以节水和保护水资源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在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时,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分类水价实际,按照服务业用水价格不提或少提、其他用水价格小步快走的原则,缩小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价格的差距,逐步实现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持平。
    五、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收费,进一步降低服务业非税负担。今年底之前,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执收的涉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省委、省政府鲁发[2005]24号文件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向省财政、物价部门提报清理后的收费项目、按照职能分工,省物价局协同省财政厅对各部门提报的涉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涉服收费项目,列入我省收费项目目录,并单列涉服收费项目目录;未经有审批权的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涉服收费项目一律废止。我省的涉服收费项目目录报请省政府批准后,明年一季度向社会发布。在此基础上,省物价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类涉服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合理确定各类项目的收费标准和额度。能降低收费标准的降低征收标准,能从低收取的坚决避免就高征收;对可不收费的行政监管项目,坚决不收费;对确需收费的项目,严格控制自由裁量幅度,按标准收费;对已经确定的同一类收费项目,不得多级多部门以相同或相似名义重复收费;对按规定由财政或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管理单位不得再次收费。对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每年度联合下发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执行,凡目录上没有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均属乱收费,当事人有权拒缴并举报。
    六、认真开展收费许可证清理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收费。明年二季度之前,各级物价部门要对已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收费项目主体不明确或收费单位资质不具备的一律不予发证,已经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要坚决予以注销。合法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许可只能颁发给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定的有相应职责的单位,不得重复发证、多级多部门以相同或相似名义重复收费,严禁费出多门,加重企业负担。
    七、加强培训班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行为。加强培训班收费管理是今年全国纠风工作的一个重点。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管理和审批各类培训班收费。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举办强制服务业企业缴费参加的各类培训班,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培训班,物价部门一律不予审批,服务企业有权拒绝参加并向物价部门举报。
    八、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各级物价部门要在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涉及服务业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涉服收费项目目录和标准,逐一检查落实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要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各类服务企业的价格投诉,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我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价格环境。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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