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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字号: ]
    内资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书》副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企业批准成立文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验资证明、银行帐号证明等。 
   外资企业: 除携带以上内资企业所需的证件材料外,另外需携带外经委的批复文件和公司董事会决议。
   个体业户:《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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