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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
[字号: ]
(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签发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审批条件:(一)申请海员适任考试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并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2、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必要时)
3、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4、近5年内适任情况和安全记录良好且满足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要求
5、完成规定的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合格证
6、完成主管机关认可的航海教育和培训(必要时)
(二)申请海员适任证书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2、近5年内适任情况和安全记录良好且满足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要求(申请职务签证和证书再有效者)
3、完成规定的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合格证
4、参加并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及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申请考试发证者)
5、参加并通过规定的精通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申请证书再有效者)
6、持有相应的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并满足相关资历要求(申请取消证书限制项目者)
7、申请证书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
申报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4、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5、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6、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7、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8、相应的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9、相应的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0、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后填妥的《船上培训记录簿》或《船上见习记录簿》(考试发证)
11、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2、其它有关材料(如培训证明、考试合格证、遗失公告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理论考试费450元/人,评估考试费45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本。《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二)海船(内河)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4、《船员专业、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法》
审批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2、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3、完成相应的培训,经考试、评估或考核合格
4、申请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者应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和评估,满足规定的特种船舶实际任职服务资历,并安全记录良好
5、申请证书遗失、毁损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还应交回损坏证书
申报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合格证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必要时)
6、《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如需)
7、船员适任(职务)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8、其他证明材料(如成绩通知书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考试费80元/人,评估费8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本。《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三)《船员服务簿》签发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关于颁布和实施<船员服务簿>规定的通知》
审批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持有《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合格证》(必要时)
3、完成相关的职业培训(必要时)
4、申请《船员服务簿》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
申报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其影印件(必要时)
6、其它有关材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7、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证书工本费10元/本。《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四)《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审批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船长、驾驶员
3、具备规定的内河航线行驶见习资历和良好的安全记录
4、通过规定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申请考试发证者)
5、按规定参加再有效审验并合格(申请换证者)
6、申请证书遗失、毁损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证书毁损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
申报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考试、发证(审验)申请表》
3、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5、有效的《海船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
6、有效的《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申请换证)
7、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8、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9、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如船员考试发证通知单、遗失或毁损报告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理论考试费100元/人,实操考试费100元/人,补考减半;证书工本费10元/本。《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五)《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审批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3、满足规定的学历要求
4、持有有效《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并实际任职的水上服务资历满足规定要求(适用船员转引航员)
5、具备规定的引航资历(引领船舶艘次数/公里数)或见习引航资历,并具有良好的安全记录
6、完成相应的船员专业培训
7、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实操考试(申请考试发证者)
8、按规定参加再有效审验并合格(申请换证者)
9、申请证书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
申报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引航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6、《船员服务簿》或引航资历证明
7、有效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如需)
8、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必要时)
9、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0、相应的海船员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必要时)
11、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理论合格证、实习报告、遗失或毁损报告、船员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考试费450元/人;证书工本费10元/本。《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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