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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审核)
[字号: ]
    一、审批依据
     山东省重要工业品进出口管理办法,鲁经贸外字〔2002〕234号。
    二、审批范围
    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尿素、磷酸二铵和复合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收入、税金总额等。
    2、近三年配额分配数量,包括分品种数量,并附送省市经贸委或有关部门分配文件的复印件。
    3、近三年化肥进口实绩,包括分品种进口实绩(进口实绩以海关报关统计为准)。
    4、申请化肥关税配额的品种和数量。
5、申请国营贸易或者非国营贸易(两者不能同时申请)。
    四、审批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市经贸委审核后转报。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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