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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专利"名称的单位(审核)
[字号: ]
    一、申请:申请人撰写冠"专利"名称的单位申请书,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窗口,窗口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
    二、复核:由市知识产权局派人根据申报材料出现场考察、核实,并做出结论。
    三、窗口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结果做出批复。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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