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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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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审批事项表

审批事项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
审批科室 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申 报材 料 ①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证件;②提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③领取、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④提交与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事由相关的证明;申请L字签证来华旅游的,需提交单位公函或提供能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每天按100美元计算);申请L字签证来华探亲的,需提交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F字签证(包括团体)应商务等活动的,需提交接待单位公函;申请J-2签证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持G字签证申请延期的,需提交与不可抗拒原因相关的接待单位证明。⑤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审批依据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审批程序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审批时限 一般3-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常见国家)人民币签证种类 日本 韩国 英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美国
一次签证 160 160 469 160 160 414
二次签证 235 235 704 235 235 621
半年多次 425 425 939 425 425 828
一年多次 635 635 1408 635 635 1242

收费依据 公安部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境[2003]547号
办事电话 0633-3667139 监督电话 0633-3667028
备    注
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邮编:276826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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