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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或外国机构设立境外人员住所或办公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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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审批事项表

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邮编:276800
审批事项 外国人或外国机构设立境外人员住所      或办公处所
审批科室 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申报材料 1、 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原件、复印件。2、 购、租赁房协议及房屋的面积、具体方位图。3、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外国人购买或租赁房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日政办发[1995]87号
审批程序 区县公安局受理,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事电话 3667138 监督电话 3667028
备注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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