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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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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审批事项表

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邮编:276800
审批事项 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审核)
审批科室 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申报材料 1、 提交和缴验有关材料和证件。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在国外只提交外国护照复印件即可)。退出中国国籍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已与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2、 填写国籍申请书(表)一式三份。3、 交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公安部六局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审批国籍申请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公境外[1992]898号
审批程序 市、县公安局受理,省厅审查,公安部审批
审批时限
收费标准 100
办事电话 3667150 监督电话 3667028
备注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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