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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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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审批事项表
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处     邮编:276826
审批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审核)
审批科室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处
申报材料 申请"网吧"安全审核的单位、个人,持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网吧"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县局网监部门和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申办人将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给"网吧"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县局网监部门,
审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查材料;(3)现场检查;(4)初审;(5)审核;(6)现场抽查;(7)核准。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因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整改的,整改期限不计入公安机关审核时间
收费标准 50元/证
收费依据 日价费字[2000]58号
办事电话 3667168 监督电话 3667011
备注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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