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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火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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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备案依据:《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1.7.2备案范围:日照市规划区域内公共消火栓建设单位。
1.7.3备案材料:1、自来水公司施工图纸;2、消火栓流量、口径等资料。
1.7.4备案程序:公共消火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定期维护公共消火栓,保持完好和有效;建立健全公共消火栓档案,并将有关资料报市公安消防分局备案。
1.7.5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1.7.6收费标准:不收费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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