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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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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备案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8.2备案范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1.8.3备案材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
1.8.4备案程序: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到相应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报市公安消防分局备案。
1.8.5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1.8.6收费标准:不收费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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