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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船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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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审批事项表
单位:日照市公安边防支队                     邮编:276800
审批事项 出海船民证
审批科室 日照市公安边防支队
申报材料 (1)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信(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与受理申办证件的公安边防机关一致的,提交村介绍信或单位介绍信);(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本人彩色1寸免冠照片2张;(4)服务船舶的《出海船舶户口簿》或《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审批依据 公安部《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审批程序 凭上述材料在各边防派出所直接办理
审批时限 一般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时效四年
收费标准 《出海船民证》5元/本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2000]932号文件  鲁价费发[2000]296号  
办事电话 监督电话 8221514
备    注 具体办理在我市边防支队下属的各边防派出所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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