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 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准) 二、适用范围 市直单位会计从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和《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档案表》; 2、毕业证(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需同时携带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电算化培训合格证或珠算等级证);3、身份证; 4、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四、审批程序 1、个人如实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和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档案表,由单位财务、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后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报至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2、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建立计算机档案,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证10元/证 七、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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