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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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审批范围:市直范围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 申报材料:(1)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的书面申请,包括申办者的基本情况和拟设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名称、性质、业务范围、人员构成、办公场所、规章制度等;(2)工作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称、简历、固定住所等;(3)服务场所的使用证明;(4)验资证明;(5)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审批程序:1、提交申报材料;2、经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山东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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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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