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审批范围 日照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权属证明(市国土资源局) 4、经批准的规划图、经评审的建筑设计图(报审的单体设计方案不少于2家设计院的3套设计方案,建筑规模超过10000平方米的设计方案应实行招标并报模型)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8、档案收缴合同 9、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四、审批程序: 1、窗口接收,审查资料 2、窗口凭申报单位提报的缴费凭证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承诺时限: 所有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标准:206元/平方米。 依据:山东省人大《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176号。 2、墙体材料节能费:标准:地级市规划区内建筑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内按8元/平方米;规划区外建筑不征收;大门、围墙等难以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工程,按设计所用标准砖总量计,按每块砖0.04元标准征收。 依据:鲁财综字[1998]35号 3、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标准:工程造价的2.6%。 依据:鲁政办发[1995]77号 4、临时设施收取临时建设保证金:标准:50元/平方米。 依据:鲁政发[1994]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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