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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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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河道的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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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河道的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批准
一、适用范围
利用市管河道的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
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审批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第15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11条。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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