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省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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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在省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2、审批程序: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事先向日照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联系电话:0633-8777317)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经批准、同意后签发许可证。 3、提交资料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3)施工期限; (4)安全保障措施。 4、审批时限: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15日内进行审查,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5、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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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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