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办理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二、户管员、客户经理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实地勘察,看是否符合办证条件,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同意办证后报客户服务中心。 三、中队长、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共同再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审核勘验,并签署是否同意办证的意见。同意办证的,报区县局专卖科。确保办证合理、合法,能够正常经营。 四、最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各单位要提高效率,在受理有关材料后,确保7日内审批发证。 六、在对申请人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到位而办理许可证并造成工作损失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七、专卖科审批发放零售许可证的次日,要将发证情况通知营销科,营销科要及时将新增零售户纳入访销网络,确保及时访送,做到持证户数全部入网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