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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重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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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超限载货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和通过普通路桥收费站,除按原规定收取通行费外,另外加收超限运输通行费。具体标准为:

       超限50%(含50%)以下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50%加收;

       对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1.5倍加收;

       对超限100%-200%(含200%)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3倍加收;

       对超限200%以上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5倍加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l589-2004)的规定要求,各车辆类型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最大限值为:
    (一)    两轴车辆:17吨;
    (二)    三轴车辆:27吨;
    (三)    四轴车辆:37吨;
    (四)    五轴车辆:43吨;
    (五)    六轴及以上车辆:49吨。
    超过上述最大允许总质量最大限值的运输车辆为超限运输车辆。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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