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财政局文件
日财采[2005]2号
关于公布2006年日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省财政厅授权,我们编制了《2006年日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现予公布,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日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在《2005年日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日照市市本级的实际情况增加部分内容而形成的。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目录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特殊原因需自行采购的项目,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自行采购,采购结果应及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2006年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具体数额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本市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在《中国财经报》或《齐鲁晚报》政府采购专版刊登发布。
四、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规定范围,凡存在有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的,经查属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未按规定申报并组织采购的,资金支付时,国库科不予支付。
五、集中采购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六、《2006年日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2006年日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ΟΟ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地址:http://www.rzcz.gov.cn/download/20051221083514100402.xls
主题词:政府 集中 采购 目录
抄送:各区县财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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