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价局关于新兴花园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价费发〔2006〕58号 二OO六年十二月四日
日照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萃园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05号)和《日照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标准的通知》(日价费发〔2005〕22号)规定,并参照新兴花园业主代表的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新兴花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0元计收。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负责小区内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二)负责小区内道路、公共场所及楼梯的清洁卫生;
(三)负责小区内的美化、绿化养护;
(四)负责小区内的秩序维护。
三、你公司要按规定的公共服务内容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并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鲁价检发〔2004〕154号)的文件精神,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本批复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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