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蒸汽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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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蒸汽价格的通知
日价格发〔2007〕1号
日照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日照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有关价格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你公司非居民用蒸汽价格调整为每吨130元。
本次调整的非居民用蒸汽价格是指居民蒸汽价格之外的工业、商业、行政机关、医院等使用的蒸汽价格,不分类别实行同价,并自2007年1月份抄见量起执行。
日照市热力公司供非居民用蒸汽价格按上述方案执行。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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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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