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价局关于日照海洋馆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价费发〔2007〕31号
日照市水产研究所:
你所关于日照海洋馆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你所在日照海洋馆广场建立停车场一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日照海洋馆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1、大客车(19座以上)每辆每次20元;
2、小客车(19座以下,含19座)每辆每次10元;
3、轿车、吉普车每辆每次5元;两轮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每辆每次1元。
二、你所停车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应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停车场应在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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