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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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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
 
 
    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物价局近日做出安排,要求全市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持“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全市物价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重要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确保市场货源充足,满足居民消费需要。

    一是元旦、春节期间不出台影响市场稳定的价格政策,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交通部门,切实组织好旅客和重要物资的运输工作,努力保持客运价格和物资运输价格稳定。努力降低农副产品运输和经营成本,保持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曝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旅游、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市物价局要求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 ,节日期间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安排人员,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畅通,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热情为民服务。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妥善回复。

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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