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鲁政发〔2005〕142号)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提高和改善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现就我市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改善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受自然地理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仍有部分农村群众没有吃上卫生安全的自来水,个别地区还存在喝苦咸水、污染水等问题,西北部山丘区普遍存在供水水源不足问题,个别已建自来水工程存在设施老化失修等问题。彻底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已成为广大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这项惠及千百万农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任务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任务目标。到2007年底,全市有2595个村实现通自来水,受益人口184.07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11%;至201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总体要求。在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工作中,要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分期组织实施。一是要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与饮水解困工程结合起来,优先解决新增缺水村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二是要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与国家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喝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的问题;三是要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与原有工程改造提高结合起来,对标准低的自来水工程进行改造,提高建设标准;四是要将城市和工业用水与农村人畜饮水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分割管理局面,统一规划供水区域,大力发展集中供水,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路子,提高供水保证率,保证水质。 三、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国有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中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和水资源费,应安排一定比例投入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要将水利建设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其它的资金来源渠道。各级要积极安排好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扶持资金额度,其余部分由受益乡村和群众自筹解决。省、市、县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村水源工程和主管网工程建设。 (二)鼓励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各级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按照“ 一事一议”的有关要求,组织农民筹资筹劳建设自来水工程。入户工程要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农民自行负担建设。筹资筹劳仅限于村内工程部分,不准上调和转移。对建设入户工程向群众收取的费用,要张榜公示,不准层层加码,不准借机搞各种名目的搭车收费。对违法违纪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要放宽农村供水市场准入条件,制订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资建设供水工程的积极性,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外商等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供水市场,发展农村供水事业。对个人投资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要优先列入建设计划,并在扶持资金、建设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 (四)倡导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活动。要动员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筹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对因企业排污和矿区塌陷、闭坑造成饮水水源破坏的,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解决影响区域内的农村群众饮用水问题。 四、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一)高度重视水源水质问题。要将水源选择作为工程建设最关键的环节,选择保证率高、水质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所有项目村水源水质必须经有水质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对不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的村庄,要提出水质处理方案,确保达到农村饮用水标准,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要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划定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显的石桩等标志物,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搬迁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规划设计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集中联片供水工程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原则上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由水利部门指派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使用的管材、主要设备,由区县村村通自来水办公室和政府采购部门通过招标确定生产厂家,公布管材、设备价格,进行协议供货,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支出建设资金。各区县都要设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资金专户,资金拨付实行报账提款制度,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进度和合同约定,经区县村村通自来水办公室审查确定后,由区县财政部门分期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对省、市扶持资金,原则上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并优先扶持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区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省、市补助资金不予拨付。 (四)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要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大力推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确保工程的规范管理和效益的长期稳定发挥。 (五)合理确定水价。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六)规范项目申报及验收程序。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县级水利、发改、财政部门联合编制,并报市水利、发改、财政部门审查后实施。要严格执行开工申请、进度报告、档案整理、财务决算、工程审计、竣工验收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工程开工前,先由项目单位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区县村村通自来水办公室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工程竣工后,区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办公室要根据验收程序及时组织初验,对初验不合格的,要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对初验合格的,可向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办公室报送初验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告。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办公室要及时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特别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中的组织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水利部门要抓好技术指导,搞好水源选择和水质监测,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供水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好农村供水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关系,确保规划科学合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资金,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人事部门要对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农业等部门要严格监督农民负担情况;卫生部门要配合水利部门搞好水质监测和水源防护;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做好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国土资源部门要安排好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用地;物价部门要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水价进行监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宣传力度;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农村供水实体减免税收;供电部门要保证农村供水工程的用电供应。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村村通自来水任务。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水利 工程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