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日政发〔2005〕42号)及市政府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现将做好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通过对设定事故的应急演练,检验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防范意识,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我市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 应急预案演练是由应急各方参加的预案训练和演习,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提前策划,周密部署,并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救援工作机制。要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每一次演习结束后,都要组织对整个演习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组织力量对预案进行修编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预案的演练按一般(Ⅳ级)或较严重(Ⅲ级)进行,原则上至少每年组织一次。企业、学校、社区、幼儿园、机关、商场的演练率不低于80%。演练的组织和预案的修编都要报上级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基本要求如下: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 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是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演练工作有序进行。 市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发挥好领导作用,搞好组织指挥;各应急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工作落实和协调调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和协同,共同做好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对有关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及演练工作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把应急演练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请各区县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2006至2007年度预案演练计划(附表)和详细的应急演练预案,于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待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附件:XX预案演练计划(略)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ОО六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综合 应急管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