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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招生委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日照市招生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一、指导思想
中考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验全市义务教育工作成果,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正确发挥考试导向作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引导和鼓励高中段学校规范办学、和谐发展。
二、招生计划
1.2006年全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23所, 招生计划为21440人。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60人。国办高中按“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计划招生11000人,报名、考试与普通高中同时进行。其中,普通中专由市招办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招生。
具体招生计划将另行下达。
三、报名安排
1.考生报名由初中毕业生原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初中学校集体到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不得跨区县报考。考点设在高中段以上学校。
2.考生报名卡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并使用统一序号。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3.各初中学校在组织报名时,要将全市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各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计划、填报志愿的地点、方法及流程表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在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
4.各区县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做好本考区的考生报名、考务管理工作。各区县要于5月22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考点考场安排表及各考点学校名称、主考姓名和联系电话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考场编排由各区县负责,准考证号码按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的标准与程序随机生成,考生准考证由各区县打印。
5.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共九个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中考招生收费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发[2004]182号)执行。
四、考试考查
1.中考招生的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九门学科,由市教研室负责组织命题、审题和制卷。以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成绩为准,将信息技术按20分的总分值纳入全市统一计分范围。
区县和学校负责的考查科目为: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有两门以上不及格的学生,不准报名参加升学考试。
2.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定于6月11日—13日3天。具体安排为: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星期日) 语文
(8:30-10:30) 物理、化学
(15:00-17:00)
6月12日(星期一) 数学
(8:30-10:30) 英语
(15:00-17:00)
6月13日(星期二) 政治、历史
(8:30-10:00) 地理、生物
(15:00-16:20)
填写志愿
(16:20—17:20)
3.考试按照《日照市中考招生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志愿填报
1.组织考生选报志愿,必须严格贯彻考生自愿原则,将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完全交给考生。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或通过对初中学校设置不合理评价标准影响学生自主填报志愿。
2.考生报名后至考试前,各招生学校须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招生简章等形式,面向全体考生和家长,全面、客观、完整、准确地介绍本校有关办学、招生、收费、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积极为考生填报志愿学校提供详细有效的信息咨询。
3.中考志愿卡按统招(凭考试成绩入学,除书本费、学杂费、食宿费等正常费用外,不另外缴费)和择校(国办高中按三限政策缴费上学,民办、公办民助高中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缴费上学)设置两个批次共六个志愿供考生选择。
第一批次为统招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第三共3个志愿。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只准填报一所重点高中或一所一般高中(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学校的名称、代码及招生计划均在志愿卡背面标出)、第二、三志愿各从区域内一般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一所高中。
第二批次为择校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和是否参加调剂3个志愿,第二批次的每个志愿可任意选报一所重点或一般高中学校。
已被第一个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个批次志愿的录取。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
4.中考志愿卡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学校的所有考生按志愿填报要求在市直、东港区、岚山区的高中范围内自主选择志愿学校。莒县、五莲县的考生在本县区域内自主选择志愿学校。
5.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6:20—17:20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的1个小时内)。在填报志愿时,市区内所有考场均在同一时间统一播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发的中考志愿填报指令。监考教师不得另作解释。考生在本人参加中考考试的考场领取并填写志愿卡。志愿卡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
6.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志愿卡的发放、收取工作,将考生填好的志愿卡核对收齐后,按试卷密封格式装袋,并随同试卷一同上交。
7.东港区、岚山区于6月13日下午20:00前将考生试卷、答题卡及考生志愿卡安全押运至市教育局保密室,莒县、五莲县自行存放。各考点主考、考区主任分别是考生填写的志愿卡原件及试卷、答题卡保密封存和安全传递的第一责任人。
8.鼓励条件成熟的县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行先公布成绩再填报志愿的模式。
六、阅卷统分
1.全市阅卷结束时间为6月25日前。
2.市区(包括市直和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下同)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立市区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区教育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莒县、五莲县在市教育局指导下自行组织评卷。
3.评卷教师实行聘任制,由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任。评卷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在职骨干教师。
4.标准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市派阅卷检查员统一带往各评卷点。
5.阅卷结束后,莒县、五莲县将考生成绩数据库密封,经阅卷组负责人签字,于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按保密法规定责成专人将数据微机进行保密处理,并将原始试卷妥善保存3个月,以备查询。
七、录取办法
1.中考志愿卡读取和公布考生成绩时间安排在6月26日零点前,录取时间与读卡时间同步,调剂录取截止日期为7月15日。
2.市区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教育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人员和市区范围高中学校校长组成。莒县、五莲县在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录取。
3.市教育局按计划为各考区划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备案。
4.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及成人中专的录取,也可参加普通中专录取后期的补录。
5.归国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及最后一学年度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普通高中不得提前招收初中学生入学。
7.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全市统考(以市教育局备案的考生报名信息和考试成绩信息数据库为准)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外的考生,擅自录取者,市教育局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8.统招计划中不得降分录取艺体特长类考生。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艺体特长类择校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考。统考分数未达到本校录取线但因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必须在市教育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凡未参加统一考试者,各校均不得录取。
9.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统招生、择校生及艺体特长生的录取结果,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录取新生的最高分数、最低分数及平均分数进行公开,并在确认其录取结果有效后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八、纪律要求
中考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形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规范中考招生工作程序。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是各自所在考区的考区主任,承担中考组考工作的第一责任。区县教育局要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调整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程序或变更招生录取办法。各区县要明确工作职责,划清各方责任,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指导,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无视招生政策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均可直接向市教育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8779313、8779336。对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招生信息不畅或泄密失密、发生安全事故、考场纪律松懈、干预填报志愿、出现作弊行为、违规争抢生源以及人为原因致使高分考生填报志愿后落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市招生委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区县对中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主题词:教育 考试 招生 通知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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