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于9月15日前、整改情况于10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6年8月21日)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存在问题 (一)“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尚未完全落实。东港区、莒县、五莲县农村教师工资尚未纳入区县本级财政预算,城乡之间教师工资标准不统一,农村教师工资均低于区县直学校教师工资标准;各区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尚未实现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中小学公用经费未按省定标准落实,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缺口较大。各区县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未按标准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全市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13.59元、农村初中25.9元,与省定小学生均30元、初中生均40元的最低标准有较大差距。全市53个乡镇中,中小学预算内公用费为0的乡镇30个(其中东港区 6个、莒县11个、五莲县7个、岚山区6个)。 (三)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存在征收不足、欠拨、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省督导评估认定,2005年全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实征2771.3万元,拨付教育2155万元,拨付率为77.76%;全市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征1144万元,实征928万元,征收率为81.12%,仅拨付教育部门294万元,占实征额的39.62%。2005年度,东港区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438万元,拨付教育100万元,欠拨338万元;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116万元,拨付教育70万元,欠拨46万元;2004年欠拨城市教育费附加302万元的问题没有整改。岚山区实征城市教育费附加232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46万元,均未拨付教育;2004年欠拨城市教育费附加177万元的问题没有整改。莒县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122.7万元,拨付教育部门73.6万元,欠拨49万元。五莲县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126.6万元,拨付教育72.1万元,欠拨 54.5 万元。省督导评估所查乡镇普遍存在统筹、平调、挪用中小学收费资金的现象,统筹比例为10-20%不等。 (四)危改资金筹措不到位,部分学校校舍存在隐患。一是危改资金不足。到2005年,东港区所需危改资金7150万元,缺口1989万元;岚山区所需危改资金1303万元,缺口77万元;莒县所需危改资金5769万元,缺口1563万元;五莲县所需危改资金3712万元,缺口25万元。省、市下拨的危房改造专款,部分区县、乡镇拨付不及时。二是个别学校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省督导评估时发现,五莲县许孟镇中心小学六年级1、2、3班教室大梁下悬,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许孟镇瓦窑沟小学一、二年级教室大梁下悬长度不够,一年级教室一梁上悬断裂,加固维修措施不及时。其它区县个别学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危房改造排查不够严细、扎实,校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五)部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较差。各区县均有部分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配置陈旧,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图书陈旧,复本较多,可读性差。部分幼儿园设施简陋,幼儿教师待遇偏低,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六)有的区县尚未设立救助贫困生的财政专项资金。除莒县、日照经济开发区外,其它区县均未设立救助贫困生的财政专项资金。省督导评估时发现,五莲县2005年省下拨的“两免一补”专项资金92.5万元,直至2006年3月才拨付60.62万元,占应拨付额的65.54%。 (七)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教师老化现象,不能适应新课程需要。各区县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足,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比例偏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除五莲县外,所查其他学校固定资产建账、设卡工作没有完成。 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2〕28号文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48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职责的通知》(日政发〔2004〕5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一是要尽快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教师工资上收到区县集中管理,全额纳入区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区县要在今年内统一城乡之间教师工资标准,真正实现本区县内教师工资标准的统一和及时足额发放。 (二)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各区县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实现逐年增长,2006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有较大增长。二是要切实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今年,各区县农村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至少要达到省定最低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三是各级政府要设立救助贫困生专项资金,并在今年的财政拨款中作出安排,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切实解决欠拨、迟拨和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日发〔2003〕18号)、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日政发〔2004〕54号)等文件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对预算内、预算外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学校收费资金、教育专项经费以及多渠道筹措的教育经费,都要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改:一是要征足用好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各级财政入库的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要于当年全部拨付教育部门,按规定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发展职业教育,不得用教育费附加平衡财政预算、发放教师工资和奖金,不得用于支付社会保障金、医疗费补贴、住房补贴等。区县2004年欠拨的城市教育费附加,2005年欠拨的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要于今年10月底前补拨到位。二是对中小学校的收费资金(包括高中的职业教育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要及时全额拨回学校使用,各级政府和任何单位都不得统筹、截留、挪用,年末结余的资金应全部拨付教育。三是要建立与义务教育相适应的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尽快实行县级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年底前将农村中小学财务收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加大危房改造力度。一是逐步加大财政对危房改造的投入,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学校危房改造,解决好危房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确保按规划完成危改任务。二是省、市安排下拨的危房改造专款要专款专用,足额及时拨付教育部门和学校,2005年危改专款尚未拨付的,要在9月底前拨付到学校。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各区县对所属学校校舍要进行全面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尽快完成整改,并搞好跟踪督查。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确保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要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地方教育费附加的20%足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尽快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的比例,促进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及时补充新教师,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老化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抓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在经费投入上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不断更新、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电教设备等,缩小城乡学校间的差距。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凡是未完成固定资产建账、设卡工作的学校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对缺少第八类固定资产分布账、卡片的,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达到省定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督导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国务院、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主动承担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研究整改意见和措施。各区县要根据省、市督导评估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未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不允许再出现下年度督导评估时未完成整改的现象。 (三)突出抓好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要重点抓好“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区县财政预算并统一标准、按时发放;将中小学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标准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学校收费资金按照规定全额拨付教育使用;筹措危改资金、落实危改任务、推进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等。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整改督查制度,市对各区县、各区县对乡镇(街道)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督查,并将整改情况定期进行通报,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抓好落实。 (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建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教育、财政、人事、国税、地税、审计、物价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就督导整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区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主题词:教育 督导 整改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