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全市“十一五”规划由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构成。《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已印发实施。日照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等30项专项规划已完成规划论证、评审等编制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专项规划目录予以公布,各专项规划文本由市发改委统一收录在《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汇编》中。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各专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规划评估,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日照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等30项 专项规划目录
1.日照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 2.日照市“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3.日照市“十一五”渔业发展规划 4.日照市“十一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5.日照市“十一五”水利发展和改革规划 6.日照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 7.日照市“十一五”外经贸发展规划 8.日照市“十一五”港航业发展规划 9.日照市“十一五”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10.日照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11.日照市“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 12.日照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13.日照市“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14.日照市“十一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15.日照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16.日照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7.日照市“十一五”医疗卫生发展规划 18.日照市“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19.日照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20.日照市“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21.日照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22.日照市“十一五”国土资源规划 23.日照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4.日照市“十一五”高技术发展规划 25.日照市“十一五”金融保险业发展规划 26.日照市“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 27.日照市“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8.日照市“十一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29.日照市“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30.日照市“十一五”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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