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日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4〕3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04〕23号),保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工业工作、负责调节和管理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需报国家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责交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编报和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责交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 2.全市石油和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责。 3.全市船舶工业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4.全市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政策措施;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推进多种所有制企业集团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制造业发展;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六)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生产与流通的衔接,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推进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八)编制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结构调整,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和监督机电产品进口招标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保障产业安全;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研究提出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新能源推广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和推进清洁生产,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十)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指导和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船舶工业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研究提出工业行业规划,并实施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提报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负责医药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的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管理药品储备;负责全市石油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经贸系统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经贸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市属工业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管理经贸系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市机械化学工业办公室、市轻工纺织工业办公室、市建材工业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调整。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办、接待联络、文印、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管理机关经费;管理机关资产并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委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工业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工业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建议;综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制定工业规划;负责收集、分析、发布经济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起草工业工作意见和领导讲话以及综合性材料。 (三)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配备及调整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经贸系统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资、年度考核、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经贸系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全市经贸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挂市煤电运联合办公室牌子)。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分析运行态势,预测发展趋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的生产调度,汇总统计工业经济信息,制定总量控制目标,跟踪监测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参与其价格调整工作;负责清理整顿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参与其价格调整工作;协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五)技术改造科(挂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临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由市核准和省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筛选和管理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推动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 (六)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落实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组织企业技术创新、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和推进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进技术创新机制、产学研联合、技术推广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督促落实企业科技人才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技术开发专项资金;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企业科。 对多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规模划型工作;拟定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经贸系统普法工作;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担保机构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拟定全市典当行业的发展规划,对其实施管理与指导;联系工业领域的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八)市场营销科。 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生产与流通,促进工贸结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 (九)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办公室。 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贯彻《节能法》和《山东省节能条例》,落实国家和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发展环保产业及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和设备改造;负责全市石油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行政管理;指导全市节能、节材、节水及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的增容审批与运行节能管理;指导企业的设备管理;负责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组织认定、监督、管理综合利用企业;参与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工业企业治理污染;负责低速汽车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组织对低速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审核;负责老旧汽车更新报废和回收拆解企业与市场的管理;依法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 (十)产业损害调查科(挂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损害调查与产业安全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进口倾销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恢复发展情况跟踪与评估;负责建立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企业做好产业损害申诉和立案前的准备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产业安全维护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贯彻落实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一)电力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电力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负责全市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解决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电网调度工作;参与电、热价格调整政策的制定;负责组织全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进网作业电工培训以及全市电力统计工作。 (十二)黄金医药科。 负责黄金、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市黄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黄金、医药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黄金、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管理药品储备;负责黄金、医药行业统计工作。 (十三)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规章及政策;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方案,依法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承担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国防工业科。 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船舶建造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船舶建造市场。 纪检委、监察室。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市属工业企业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工会主席1名)。 五、其它事项 (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需上报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批的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责,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贸委负责。 按照有关规定在市权限内可由市审批的技改项目,仍由市经贸委负责。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力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研究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全市电力工业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市经贸委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三)市轻工纺织工业办公室、机械化学工业办公室、建筑材料工业办公室仍维持现行的过渡性体制。过渡期内,各工业办公室仍承担行业政策、行业规划及行业协调、服务等行业性管理职能,指导实施并全面完成原直属企业的破产和改制任务,组织指导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负责困难企业职工、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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