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和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促进廉洁勤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以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规范价格和收费管理为重点,完善配套制度和配套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降低审批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步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我市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对照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及上级明确要求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应下放区县的项目,予以下放;应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的事项,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根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项目作进一步调整、规范。按照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扩容,将更多的审批、便民服务项目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增强中心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学习借鉴外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先进做法,积极探索深化链条式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行管局配合)
(三)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建设。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搞好我市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规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行网上下载、网上流转、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和服务;采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网上审批与服务的监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办、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四)清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非税收入资金和票据。根据《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和《山东省定价目录》,对现行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认真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及上级明确要求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应下放区县的项目,予以下放;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幅度的,一律执行下限。(由市物价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收入资金及票据进行全面清理。(由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对重要公用事业性价格和收费管理。建立价格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完善价格听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增强价格决策的社会参与度与透明度,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程度。对涉及民生的水价、管道燃气、供暖和城市公交票价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从严把握;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数据库及政府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跟踪服务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推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重点落实好有关单位的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增加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实现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对涉及面广、收费时间集中,多次违反价格政策并具有垄断性、强制性的违价单位,要全程监督其经营收费情况。针对涉农收费和价格,涉及群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涉及城市居民的公用事业性收费,涉及城乡居民的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中的突出问题,要做好重点排查,进一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乱收费行为得到基本遏制。(由市纠风办牵头,市物价局等部门配合)
三、方法和步骤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部门自查阶段(2008年3月—4月):按照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办发〔2007〕22号通知要求,对照国家、省清理后公布的结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自行清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集中审核阶段(2008年5月):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班子,对照国家、省清理后公布的结果,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及处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提出精简结果方案,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
审定公布阶段(2008年7月):市政府对精简结果方案进行审定,向社会公布。
规范运行与加强后续监管阶段(2008年8月-9月):对所保留的项目,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并制定加强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的办法。对取消审批后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的措施和方法。对改变审批方式的审批事项,明确承接的组织和机构。
(二)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起草意见阶段(2008年3月-4月):借鉴省内外其他市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大厅扩容、项目集中、权力下放、规范审批、体制理顺、电子政务等审批与服务创新模式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审定与发布实施阶段(2008年8月):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同时根据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对进驻服务中心的部门和项目进行第三次调整。
检查落实阶段(2008年9月):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意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规范运行,并报告实施情况。
(三)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建设工作。
考察学习阶段(2008年3月):由监察局牵头,组织到全国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方案起草论证阶段(2008年4月—5月):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区县服务中心、审批部门互联互通为目标,起草我市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方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方案上报审定与发布实施阶段(2008年6月以后):将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有关部门分步实施。
(四)清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非税收入资金和票据工作。
部门自查阶段(2008年3月—4月):按照《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和《山东定价目录》规定内容,组织各部门对本部门和本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票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集中审核阶段(2008年5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班子,对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项目和内容进行集中审核。
审定公布阶段(2008年7月):市政府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公用事业性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调研阶段(2008年3月—4月):在落实好公用事业性价格和收费各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前期对周边地市的考察情况,对我市的省授权管理的公用事业性价格和收费,特别是对价格较高的城市公交、燃气等价格,由物价、建委和财政等部门对其经营成本和经营情况开展调研。
实施阶段(2008年5月—6月):根据调研情况,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提出我市加大财政投入、降低公用事业价格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
组织实施(2008年3月—8月):对重点收费行业和部门,在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治理乱收费专项检查,与物价、财政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相结合一并实施,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项治理报告。
四、组织领导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涉及到一些部门权力和利益的调整。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将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立办公室,负责做好工作方案拟订、组织协调、情况调度、跟踪检查、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
市行管部门协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市财政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大局出发,加大参与、支持力度,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主题词:综合 行政 方案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