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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日照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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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日照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努力形成反应迅速的信息网络和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参谋作用和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各区县政府(含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下同)、市政府各部门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配备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市政府办公室实行信息联络员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供主管信息工作领导及信息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人员更换时,要及时告知。
第四条 实行政务信息量化考核制度。具体量化指标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每月报送政务信息10条以上。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每月报送政务信息5条以上。
(三)其它部门、单位每月报送政务信息3条以上。
(四)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实行全员办信息制度。其中:综合科,文秘科,秘书一、二、三、四科,督查科等政务科室每周编写信息不少于2条;信息科每个工作日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重要信息随时报送,每周编发《日照政务信息》、《外埠信息》两期,《政务信息特刊》、《市长参考》、《参阅件》按工作需要不定期编发。
第五条 政务信息应按以下方式报送: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必须按统一要求,通过市政府系统内部专网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息科和技术室(日照政务网采用),向日照政务网报送信息也可通过网上信息报送系统(http://www.rizhao.gov.cn/tougao)直接在线提报。
(二)一封电子邮件只报送1条信息,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重要信息可适当控制在1000字以内(特刊、领导参阅件和市长参考除外)。
(三)报送信息要求标题、正文、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报送日期各要素俱全。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六条 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实行记分制。具体标准:
(一)采用分:《日照政务信息》(上报、下发)采用1条计2分,简讯计1分;《政务信息特刊》采用1条计3分;《参阅件》和《市长参考》采用1条各计5分;日照政务网采用1条计1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条加3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条加5分。同一条信息被逐级采用的,可累计加分。
(二)奖励分: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5分,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7分,国家领导人批示1条加10分。同一条信息被逐级批示的,可累计加分。
第七条 同一条信息由不同单位分别报送并被采用的,可同时计分。

第四章 奖惩办法和标准

第八条 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上报信息及采用计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半年及年终通报将以书面形式寄送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每年度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评比,对积分在前20名的单位授予“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第十条 凡报送虚假、失实信息的,每条倒扣10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第十一条 对信息机构和人员不健全,或不按规定格式报送信息的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扣分。
  第十二条 对省政府信息直接联系点实行动态管理。对上年度省政府办公厅年度考核位列后10名的区县,下年度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对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政务科室报送信息工作的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作为评先树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对省级以上办公部门采用的政务信息,按得分给予每分50元的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  办法  通知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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