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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岚山区等地教育综合督导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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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1号)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的通知》(鲁教督〔2006〕16号)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兆前、市长杨军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22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教育督导整改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副市长解世增对此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区县认真对待,尽快整改,以良好地姿态迎接今年的省政府督导检查。在督导整改工作中,岚山区、五莲县、日照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政府教育督导整改意见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认真整改,督导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岚山区 (一)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问题。自2004年4月起,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区教干教师队伍管理权限实现上划,在全市率先实现中小学、成教、职教、幼教教师工资全部由区财政按统一标准足额及时发放;教师住房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全部得到落实。(二)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确保财政拨款的主渠道作用。按“三税”的1%征足用好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日政发〔2003〕74号文件规定每平方米16元的标准征收,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2005年度,区财政拿出240万元,用于教育专项经费。2004年欠拨的城市教育费附加177万元也已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企业、人民团体的作用,多方筹措教育经费,积极吸引企业、个人捐资兴办教育事业。(三)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05年,岚山区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达到地方财政总支出的37%。区财政在制定2005年度财政预算时已按小学每生30元、初中每生40元的省定最低标准,将中小学公用经费列入岚山区年度财政预算。2006年12月13日,召开了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会议,决定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做好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四)对学校财务实行县级统管。于2006年10月底设立了“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实现了全区学校财务区级统管,加大了经费监管力度,杜绝了对教育专项经费和杂费的统筹、截留、挪用现象。同时,积极实施教育“民心工程”,制定了《关于贫困生救助的实施意见》,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按国家规定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2006年10月建立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基金”和“贫困生救助基金”,分别注入资金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五莲县 (一)认真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从2005年10月份开始,将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管理。为提高乡镇教师待遇,自2006年7月1起,县财政又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人均月增资270元,进一步缩小了县乡教师的工资差距,调动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力争在2007年内统一县域内教师工资标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省、市督导组所查部分乡镇公用经费为0的问题,已于2006年3月25日前拨付到位。为确保2006年的公用经费落到实处,县财政局于2006年12月1日召开了各乡镇财政所长调度会议,对公用经费尚未拨付到位的乡镇提出要求,于12月20日前按初中每生40元,小学每生30元的标准将公用经费拨付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到规定标准。(三)对学校财务实行县级统管。2006年12月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目前,县财政局与教育局对“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办法正在进行研究,决定从2007年1月开始,将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纳入县级统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日照经济开发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具体体现。就督导评估存在的问题,组织各有关部门逐条进行分析、研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区形成了优先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二)不断加大教育投入,认真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对所有中小学校实行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把全区所有中小学教师工资和人事权收到区级集中管理。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证了教师工资按时晋升,各项福利按时足额发放。区财政全部承担学校建设、危房改造投入,并拨出专款用于信息化建设、减免学杂费、六三学制改革等方面,义务教育经费得到切实保障。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政策,中小学公用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按月足额拨付。2006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初中77.21元、小学48.36元,均超过省定标准。二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强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2006年,对160余名贫困中小学生发放救助金48200元,对70名贫困应届大学生发放救助金12万元;秋季起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减免杂费,减免金额达95万元;对441名学生减免课本费,减免比例近5%,为93名困难家庭住宿生补助住宿费,补助比例达10%,减免、补助金额3万余元。三是加快学校布局调整,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目前除因实验小学教学楼尚未建成、第二小学尚未迁建外,其他学校均按市定标准控制班额,达到六三学制所需校舍、师资要求。2006年,共投资300万元用于校舍建设,维修、新建面积达6300多平方米;投资20万元用于开发区中学的图书和教学仪器的补充购置,并发动机关工作人员捐赠图书5000余册;投资120余万元在全区中小学新建微机室8个,改建微机室3个,新购置微机358台,加快了教育信息化步伐。四是实施教师“安居工程”,提高教师生活待遇。按照学校布局调整要求,将学校逐步调整到住宅区,教师随学校安置到住宅区居住。现已建成教师住宅楼5栋200户,今年即将开工建设奎山街道生活区,计划安排教师住宅200余户。(三)创新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采取切实措施,解决教师老龄化问题。对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师实行离岗休养,离岗人员待遇不变,不占学校编额,到目前全区累计离岗150余名;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病养,病养人员不占学校编额。二是实施人才引进工程,解决教师学科、学历结构不合理问题。用离岗、病养空出的编额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教师和本、专科师范毕业生,自2003年至今全区已招聘优秀骨干教师及本、专科毕业生120名,仅2006年就招聘教师34名,其中音乐、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20名,全区师资队伍结构明显优化。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相对边远学校任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到薄弱学校调研,研究解决薄弱学校发展问题。为稳定教师队伍,自去年9月份开始,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7所相对偏远小学110余名在职在岗教师发放补贴,进一步稳定了学校教师队伍,促进了全区学校均衡发展。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督查 通报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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