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培育服务业载体是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7〕66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日政发〔2007〕61号)精神,经筛选论证,市政府确定全市重点培育40个服务业载体,其中重点服务业园区10个、重点服务业市场10个、重点服务业企业20个,总投资71.06亿元。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育服务业载体工作摆到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具体指导,将国家、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确立的重点服务业载体,实行目标化管理,每个项目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及时协调解决载体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载体建设顺利实施。
二、加强检查调度。市服务业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服务业载体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定期调整。
三、落实责任考核。由市服务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全市重点服务业载体名单的项目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全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和财源建设中用于扶持服务业发展部分资金投向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全市重点服务业园区名单
2.全市重点服务业市场名单
3.全市重点服务业企业名单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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