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巩盛昌 (2008年1月6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先后对我院进行视察,对我市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兆前等市领导多次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一、统一执法思想,努力为稳定、发展、和谐大局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活动,深入查找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努力为大局服务。去年,市委政法委在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政法机关"践行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现场会,推广了检察机关的经验。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履行职责。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十一五"规划、加快平安建设、服务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规范性文件,市委主要领导7次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办公室、政法委作了转发。积极探索研究强化服务的意见和措施,向党委和政府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6条,仅涉税问题就提出建议5条,有效推动了制度的完善和法律的落实。如我们提出关于福利企业退税问题的检察建议,有效地堵塞了福利企业退税漏洞,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佳优秀检察建议";在查办土地增值税流失案件中,提出了"加强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土地增值税征管"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依法规范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为国家增加税收数千万元。 (二)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执法作风,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我们坚持正确处理履行职能与服务大局、严格执法与维护群众利益、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八个关系",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执法作风,努力做到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保护的依法保护。办理涉及企业和投资者的案件,不开警车到企业去,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款物,不间断企业的指挥系统和生产经营。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18条,帮助建章立制157项,使16个企业化解了矛盾,走出了危机。 (三)坚持标本兼治,在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犯罪。在建筑等领域,开展了行贿记录查询。五年来,先后与72个单位开展了廉政共建,作法制报告196场(次),受教育者达29万人(次);在金融、交通等38个行业开展了系统预防,接受行贿记录查询、干部违法犯罪查询42人(次),受到各级党委和社会各界的赞赏。 (四)注重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释法说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五年来,及时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企业与驻地群众纠纷16件,平息因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转让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19次,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办理丽城房地产公司一案中,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已经激化的矛盾得到化解,各自的利益得到实现。为此,丽城房地产公司香港总部认为日照有良好的法治环境,表示要追加投资两亿元。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做法,被高检、省院转发;中央十大主流媒体采访团专程来我市检察机关进行了采访报道。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投入平安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共批准逮捕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5976人,提起公诉8933人。在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逐年增大的情况下,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对所有案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保持了批捕、起诉后没有无罪判决案件。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中,按照法律规定,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轻微犯罪人员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三是积极投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社区法律宣传服务,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38个,"青少年维权岗"9个,有6个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四是加强控告申诉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1621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五年来,全市没有发生赴省进京涉检上访案件。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五莲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二)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大力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党中央反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是查办大要案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要案234件,渎职侵权大要案27件;首次成功查办了省院交办的聊城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李印中受贿案等4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是涉案数额最大的案件;查办的王启松受贿案、丁子元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去年立查的孔凡征涉嫌受贿案等,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在城市建设、土地审批、企业注册等领域,立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5件,占立案总数的21%,其中大要案25件,占贿赂犯罪案件的16%。三是查办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有新突破。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件,其中大要案41件,涉案金额达860余万元。查办的马成凤受贿案等一批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促进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四是侦查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上级院交办、协办、提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整合资源,集中攻坚,提高了侦查质量和效率;普遍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大要案网上侦查指挥,侦查犯罪、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等问题。共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256件280人,监督撤案17件20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069人,不起诉79人,追捕、追诉漏犯159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560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170件,已改判或调解结案75件。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对监管场所、监管秩序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问题13件(次),全市三个看守所保持了无超期羁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考察,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坚持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狠抓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依托信息化,以业务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苦练内功和各种业务培训、业务竞赛活动,鼓励干警争当各项工作的业务尖子和行家里手。近两年来,有15名干警在全省业务比赛中获奖,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已占全体干警总数的85%,有40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参考通过率达33%。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争取各级领导支持,两级院5个单位建成了装备先进、功能齐全的业务技术用房34500平方米,提前两年完成高检院、建设部规定的"两房"建设任务。全市检察机关普遍改造完善了综合信息平台,建成了检察系统专线数据网络、视频会议、专线电话系统,对办案监控设备进行数码改造,在全市3个看守所建设了"特审室"。普遍实现了网上学习、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检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对市分院、基层院的三次大检查中,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认真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首创"人民监督员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人大主任会议确认资格,人大主任颁发证书"的进一步体现外部监督特征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外部化"做法,得到省人大和高检院、省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分别作了典型发言,2006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机关工作创新奖"。为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率先探讨研发"电子执法档案",创新了利用科技手段跟踪监督执法办案的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全市政法机关推广。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率先改革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方式,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前品行调查制度,就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品行调查95人(次),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7人。未被处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过帮教,有12人重新上学,11人已经就业。《大众日报》以《失足未成千古恨》为题作了报道。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 (四)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定期考核;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所有反映干警问题的举报,坚持有举必查,彻底查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全市检察机关保持了自恢复重建30年来,干警无犯罪、执法过程中无违法、无跑人死人、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四无"记录。 (五)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各项工作求突破、出亮点。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0个单位37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104个单位167名个人受到市委、政府等领导机关的表彰。其中,市检察院2次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五莲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有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东港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并记集体一等功,岚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五莲、莒县县委分别作出了向县检察院学习的决定,东港、岚山区委分别作出了对区检察院表彰的决定。 各位代表,五年来,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对我们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存在困难,都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问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加强监督的同时,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心。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都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诉讼监督还有薄弱环节;二是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队伍的素质与新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未来五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强"五项建设",进一步实现"五个转变",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的转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的转变,树立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追求和评判标准的转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加强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的转变,提高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水平。五是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队伍构成和知识结构的转变,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更加自觉地争取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建设美丽富强、文明开放的新日照做出新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