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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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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望海东路19号          联系电话: 0633-3226791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联系人:冯伟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传真:0633-8018333

电子信箱:huaanlt.co@163.com

开 户 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曲中路支行

账    户: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1030001309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DGCG2010-11

项目内容:本项目分6个包:第一包是学生微机(台式机),第二包是教师微机(台式机),第三包是笔记本电脑,第四包是投影机,第五包是视频展台,第六包是多媒体控制台。(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能力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供应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代理授权书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非日照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第四包、第五包:

 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能力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供应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代理授权书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非日照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第六包:

投标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能力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样品,不提供样品者则取消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前述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书、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30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31日上午9:00-9:30,在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上午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0年3月31日上午9:30在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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