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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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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8、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需持军人证件和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9、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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