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育龄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子女的时间,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二寸照片1张,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具体业务由乡镇(街道)计生委负责办理。
乡镇(街道)计生委办理生育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实行无障碍、零收费、随到随办制度。工作人员除审验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夫妻照片外,不得索要其它任何证明、材料,不得附加妇科检查、办班培训、领导签字等其它任何手续,只要两证(簿)俱全,即时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计划生育宣传材料,同时,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情况联系函》。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工作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可介绍育龄夫妻到计生服务站接受优生咨询,但去与不去取决于育龄夫妻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挟强迫。
对到服务站接受优生服务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手册》,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免费发放《出生缺陷干预措施》等优生科普书籍、资料。同时,介绍孕前健康查体、检测TORCH感染、增补叶酸制剂、产前检查、优生咨询等优生服务项目及收费情况,使育龄夫妻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需要不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向育龄群众提供有偿服务,都要签订知情同意书,一切尊重群众意愿。同时,提供服务的时间以群众方便为原则,不能硬性规定时间搞集中服务。知情同意书要一个项目一签、一次服务一签,不能先收费后服务。知情同意书由市计生委统一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