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日照政务网!
 
首 页>>>网上办事>>>市民办事>>>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返回
户口管理:立户、分户
[字号: ]
  凡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并有单独住房的居民均可立户、分户。
  一个家庭的成员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1户;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可分别立户。
    离婚的,凭离婚证明准予立户。
  居住在临时工棚、非法建筑和强占房屋的,不准迁入立户。
2005-12-23
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 Copyright 2008-2009 日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邮编:276826 电话:8781001
鲁ICP 2520002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浏览器浏览本站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