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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的定义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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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是由病原体(细菌、病毒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它是许多种疾病的总称。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我国于1989年2月2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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