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日照政务网!
 
首 页>>>网上办事>>>市民办事>>>民政救济
民政救济 返回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
[字号: ]
1、条件
  ①社会团体因工作需要需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②社会团体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办程序
  ①社会团体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撤销其所属机构的会议纪要②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③提交印章、登记证书(正、副本)④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表和其它有关表格⑤受理⑥审查、核准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2005-12-23
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 Copyright 2008-2009 日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邮编:276826 电话:8781001
鲁ICP 2520002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浏览器浏览本站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