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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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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优待金待遇标准:是每人每年700元,优秀士兵加发5%。共优待两年。
(二)领取办法:领取时带义务兵优待证到民政局优抚科办理领取优待证明后到财务科领款。
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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