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日照政务网!
 
首 页>>>网上办事>>>市民办事>>>房产管理
房产管理 返回
公房转让及权属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字号: ]
  1、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
  5、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原件);
  6、相关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出具国资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集体企业的房屋出具职代会通过的证明文件;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证明文件(原件);
  8、共有的房屋,房屋共有权证和共有单位同意出卖的书面材料;
  9、裁决的房屋,法院下达的查封、解封、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附裁定、调解书或判决书;拍卖的房屋,拍卖成交书。
2005-12-23
日照市人民政府主办 Copyright 2008-2009 日照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 邮编:276826 电话:8781001
鲁ICP 2520002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浏览器浏览本站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