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房所有权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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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或合法用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6、共有的房屋,共有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共有单位共同推举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的证明、共有房产分配协议(注明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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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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